联合国对阿富汗塔利班法律中包含童婚条款表示严重关切:NPR
资料图:2011 年7 月25 日星期一,阿富汗喀布尔郊区的难民营内,国内流离失所的阿富汗女孩扎里娜(左)和莎基拉在棚屋外玩耍。 达尔·亚辛/美联社 隐藏标题 切换标题 达尔·亚辛/美联社 阿富汗喀布尔——周四,联合国对阿富汗塔利班政府颁布的一项关于婚姻分居的新法律(其中包括童婚条款)表示“严重关切”,称该法律进一步加剧了对妇女和女孩的歧视。 政府拒绝了这些指控,称该法令符合伊斯兰教法,并坚称该国已经禁止强迫女孩结婚。 阿富汗司法部上周发布了「关于配偶司法分居」的第18号法令,规定了已婚夫妇分居的规则。 其中最具争议的条款之一是,女孩进入青春期的沉默可以被解释为同意婚姻。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联阿援助团)在声明中表示,其中还包括关于对进入青春期并结婚的女孩进行分居的章节,这「意味着童婚是被允许的」。 声明中写道:“这破坏了自由和充分同意的原则,未能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 该法令规定,“如果父亲或祖父给予未成年女孩或男孩没有任何嫁妆、嫁妆不足或猥亵贪污”,婚姻可被裁定无效。它还说,一个女孩被她的父亲或祖父嫁给一个“没有善待她或因做出错误选择而闻名的男人……在青春期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婚姻合约。” 然而,如果女孩向丈夫提出离婚,而丈夫拒绝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孩身边没有证人,丈夫的话有效,」新法律规定。如果她向法官提出请求,则不需要证人。 在阿富汗,妇女和女孩已经面临广泛的歧视,法律规定了她们的服装和行为方式。他们被禁止进入中学和大学、从事大多数工作以及几乎所有休闲活动,包括健身房、美容院,甚至是公园。 联合国秘书长副特别代表兼联阿援助团负责官员乔吉特·加格农(Georgette Gagnon) 表示:“第18 号法令是阿富汗妇女和女童权利受到侵蚀的更广泛且令人深感忧虑的轨迹的一部分。”…